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,今年4月12日成都新都区新繁镇龙安二小的数十名学生,在学校饭店吃过午饭后,部分学生不同程度出现了头晕、呕吐、肚子疼等症状,疑似食物中毒。(4月14日中国年轻人网)4月9日,北京一所一年级二班的十余名学生,在放学回家后均出现了呕吐、腹泻、发烧等不适症状,父母怀疑学生身体不适与在学校就餐有关。(4月11日《北京年轻人报》)学校饭店的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着实让人担心。有关职能部门责令饭店与学校管理者对饭店加大管理,是理所当然的。
此次,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厅联合发文,需要义务教育阶段饭店一律不准外包,其用意无疑是直指学校饭店安全。由学校自主经营饭店,可以防止承包经营者过于重视收益而疏于食品水平。同时,学校自主经营,强化了学校的责任,可督促学校加大饭店的管理。只不过,一个不准外包,学校饭店就安全了吗?
在笔者看来,学校饭店的安全,并不在于是不是对外包,而在于监督。饭店承包者想获得肯定的价值是正常的,但不可以为了获得收益而以次充好,疏忽食品安全。而作为监管者,并不由于学校饭店由外承包而疏于管理。无论是学校饭店的经营者,学校本身对学校的监督,还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,要有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,都要有严格的食品安全指标,并具体落实,完全可以确保饭店的安全。
要让学生吃得安全又有营养,在加大监管的同时,还须有科学的本钱预算。学校饭店不要一味地压低本钱,或者学校额外收到肯定数额的承包成本,而过度挤压学校饭店的价值。在承包者可以获得肯定收益的基础上,辅之以学校有力监督,甚至政府给予适合补贴,可以保证学校饭店有公益性进行市场化经营。只不过,承包学校饭店可以有肯定的价值,但绝不可以成为暴利行业。
而今,义务教育学校的饭店完全由学校自主经营饭店,若交给不擅长经营的老师来管理饭店,是否会回到以前吃大窝饭的路上去,最后让学校饭店亏损,或吃得愈加差呢?义务教育学校饭店一律不准外包,把责任甩给学校,成效会怎么样?难言乐观。